或者缠绵,或者诀别

38盛夏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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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放弃,才能拥有你,不再见你你才会把我记起。

    时间累积,这盛夏的果实,回忆里寂寞的香气……

    那个男人又出现了,在消失如此久之后。

    服务生递上他的点曲单。不是舒曼。不是他最爱的舒曼——那也是我最爱的舒曼。而是莫文蔚的《盛夏的果实》。

    我搬过钢琴上的麦克风,第一次为他献上我的歌声。

    如泣如诉,如泣如诉。

    莫文蔚阴暗的别离,在酒店金碧辉煌的大堂幽幽飘荡,美丽得简直心灰意懒。

    酒店里的灯光也变得哀伤若诉。

    是不是真的放弃,就真的拥有了你?

    缠绕在记忆中的,全部是安谙。

    星巴克里的灯光柔和温暖。让我想起很久以前哈尔滨那家我打工的茶艺坊。坐在对面的男人,还是那种波澜不惊的恬淡表情,眼神一如既往幽邃明亮。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又何尝不同。曾经以为过去的一切都会随着那晚的烟花破碎,从北到南,再见后,他竟然成了我的故交。

    看见他,哈尔滨灯火辉煌的夜,医院里母亲床头废纸篓里一张张一团团染血的纸,就会交相叠映在眼际。

    他与我的过去相连。他是唯一一个与我的过去有所牵连的人。

    这么多年。这么多年过去了。

    他为我要了黑森林蛋糕,水果沙拉,鲜榨橙汁,热奶昔。给服务生两百块钱小费,关照他换掉臭了街的萨克斯《回家》。桌子上烛光轻跳,他一如多年前那个夜晚,通透悲悯。沉默安详。

    他劝嘱我无论如何多吃一点。你瘦了好多。他说。是的,我瘦了好多。身高比高三时长了两公分。体重却比高三时减了2.5公斤。比安谙走时减了5公斤。我的手臂细弱惨白。肋骨可以当钢琴键盘。大腿跟小腿一般细。下巴尖得像做过整容手术。没什么改变。我依旧是那个穿梭于哈尔滨酒肆歌廊间的女孩。疲于奔命。没有尽头。

    我听话地一小勺一小勺挖吃掉黑森林蛋糕。肠胃在隐隐做痛。奶油溶不进胃液。亏欠太久,我的胃已经不适应这么甜美可口的食物了。

    不如不做了吧?他握住我的手,轻轻抚捏,恰到好处。

    再做半年。再做半年我就存够剩下两年学习和过活的钱了,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我勉强一笑。没有缩回手。我需要他的温暖。需要有一个人给我一点温暖。

    他从包里拿出一只紫檀方盒。打开来。里面是一只玉镯。碧绿莹润。细腻通透。在烛光下静静发散一脉剔透含蓄的光,柔和,内敛。

    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他说。只是给泰国一位高僧诉过经。算是开了光吧。能保佑平安的。他把玉镯戴在我腕上。一丝凉意,冰润沁肤。

    我抬腕对着烛光看。

    这真是一只漂亮的镯子。

    清澈纯净。青艳欲滴。

    江南地处温带,一年四季,除了冬天,都很燠热,因此带玉镯的女人比比皆是。据说可以去暑降温。而江南女人不事张扬的个性似乎也更适合含蓄温婉的玉石。

    我原是个一无饰处的人。对金银宝钻也不感冒。可有时坐公车,扶栏上一只戴玉镯的手,会令我小偷一样频频注视。不由自主心向往之。垆边人似月,皓腕胜霜雪。江南女子柔白纤细的手腕配上一只碧玉镯,秀美如诗。也许席慕容绿树白花的灵感就是从这里来的吧。

    这个男人真会选东西。金也好,银也好,或者是几克拉光华夺目的钻石,我都能毫不犹豫地拒绝,可是眼前腕上这只青翠的玉镯,却让我无法断然拒之。

    女人终归是女人,即使做得到不慕虚荣,却做不到无视如此绝对的美丽。

    真的不算什么。只是一份小礼物。一份我从泰国祈回来的祝福。他静静说。我的犹豫尽在他眼底。

    谢谢!我说。我决定收下。不是金,不是银,不是钻石,只是一只玉镯。应该不会很贵重吧。却是他一分心意。

    不要摘哦。他见我收下,很开心地笑着说。开过光的东西不可以随便摘下来的。而且,戴久了,人的精血气脉吸渗进去,那些丝丝缕缕的翠色纹脉就会慢慢加深,愈发清晰。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自然而和谐。

    真的?我看着艳绿透明的镯身里均匀细致轻淡若无的脉络,有些难以置信。

    钻石的本质是炭的结晶体,跟石墨一样,是自然界中的纯碳。亿万年过去,它修成正果,脱离本态,成了钻石。他握住我手,一圈圈转着玉镯。声音平定。所以,在时间面前,没有什么是绝对的。所以,石头,也可以有灵性。

    我看着他。他泰然自若的神情。深不可测的眼眸。到目前为止,我也只是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他从不说自己的事情。包括他对我的目的和渴望。不是刻意隐瞒,也不是讳莫如深,只是没兴趣表诉。

    他像口潭。深沉内敛。不进入就无法测知深浅。

    他不是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人。他有条不紊。笃定从容。飞花摘叶。气定神闲。

    在他面前,我总有种倦鸟归林般的安然与放松。没有压力。没有疑虑。

    也许这就是喜欢和爱的区别。

    我是喜欢他的。其实。

    我明天回上海。后天去马来西亚。再见又不晓得要过多少时候。坐进他车里,他说。

    你到底是做什么生意?为什么总是南来北往飞来飞去。我侧过身,很专注地看他。心底是一分清楚的不舍。

    他的温暖让我留恋。

    他自嘲地笑一下,我属于那种嗅觉灵敏贪婪无厌的食腐动物,哪儿有钱的腥味,就去哪儿。永远没有满足的时候。他叹一口气。其实有时候真的很累。很想停下来。不再追名逐利。但是人处在惯性中,往往身不由己。累也得坚持。

    我明白。我说。我也是一天到晚疲于奔命的人。不同的是,你是力争上游,我是为了温饱。

    他拍拍我脸,何必这么拼呢?青春是最美好的。年轻的时候不好好享受,年华逝去后,无论怎么补都少一份干脆和率真。

    也是惯性吧。很难改变了。窗外夜色浓浓。他脸部的轮廓清晰又模糊。有没有去过哈尔滨?我问。心脏分明抽搐一下。很痛。

    他摇头。那年只是因为一个临时项目去的哈尔滨。他静静笑一下,很深的目光很深地看着我。说来也是命中注定要遇到你。本来第二天就要走了的。

    我想起那些绝望挣扎的日子里他缠绵缭绕的关切眼神,现在想来,好象他送我的一束束香水百合,隽永芳香。对不起。我说。那年我不该那样就走掉……

    没关系。毕竟老天又让我遇见你。看来,我们还是很有缘的。

    他握住我手。凑近。轻轻吻一下我。额头。我全身忽然没有一点力气。轻飘软弱。像一缕无所依附的游魂。那天晚上你为什么不要?我问。我欠你的。我该还你。

    他再吻一下我。这次是脸颊。轻声说,如果那天晚上我要了你,之后的日子,你会跟我在一起吗?

    女人的身体是跟着心走的。

    可有时,身体先给了人,心便也会一并给过去。即使无奈,也认了。时间长了,也就惯了。

    如果那天晚上他要了我,我不确定之后的日子我是否会跟他在一起。还是一了百了。我只知道,我会很痛快地离开安谙,

    又痛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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