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人会说,我国的民兵是一个天然的堡垒,在任何时间,它就是我们的国防力量,这种主张实际上几乎使我们丧失独立。它耗费了美国几百万元金钱,这笔钱本可省下来。根据我们的自身经验,决不可依赖这种力量,这是刚刚发生不久的事实,我们不应立刻忘记,以致于受这种主张的愚弄。要在长期战争中,有效地对抗一个有纪律的正规军队,只有使用同类的军队才能达到目的。从经济、稳定和实力各方面看,都证实这个说法的正确性。美国民兵在最近的战争期间,曾经在无数的战役中表现出辉耀千古的英勇作战精神;但是,即使是最勇敢的民兵也知道,不管他们的功绩如何伟大,单靠他们的努力,不可能实现国家的自由。战争,和其他很多东西一样,是一种科学,必须经过勤习苦练,用坚毅的精神在长时期的实际演习中去获得并改进这种科学知识。
一切违反人类活动自然过程的暴力政策,必然归于失败。对于此点,宾夕法尼亚是一个好例子。该州的人权法案宣布说,常备军足以危害自由,和平时期不应保持。可是,宾夕法尼亚在一般局势还非常平静的时候,仅因一两个郡内发生了局部的混乱,就决定要组织军队;只要公共和平有发生危险的任何迹象,它大概就会把这个军队一直保持下去。马萨诸塞州是另一个例子,虽然它根据的理由不同。该州(并未遵守《联邦条款》的规定,等候国会批准)为了镇压一个内部叛乱,被迫组织军队,迄今仍用钱供养一个军团,用来防止反叛活动的死灰复燃。麻州的宪法并无反对此种措施的条款;但是这一例子仍然具有教育意义,它说明在我们政府统治之下,一如其他国家一样,可能出现一些情况,有时使和平时期的军事力量成为保障社会安全不可少的东西;因此,控制立法机关在这方面的权力是不适当的事情。它告诉我们,若是美国**无力,即使是它的成员也不会太尊重它的权利。这个例子还告诉我们一件事情:纸上的条款绝对无法抗拒大众的需要。
拉西第孟联邦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同一个人只能担任海军元帅的职务一次。伯罗奔尼撒联邦被雅典在海上打败以后,要求曾经担任过这个职务并获得辉煌战果的赖桑德来指挥两个联邦的联合舰队。拉西第孟人为了满足盟国的要求,同时又要在表面上保持它的传统制度,只有采取一种不足取的欺骗手段,在副元帅的名义下授予赖桑德以海军元帅的实权。这个外国例子,和前面所举的若干本国例子一样,证实了一个真理:一切国家对违反社会需要的规章和原则都不重视。聪明的政治家都很小心,不会对政府加上一些无法实现的拘束限制办法;因为他们知道,每次基本法律被破坏,即使是迫于事实需要,都会损害统治者心目中对宪法所具有的神圣尊严感觉,并且造成一种随意破坏法律的先例。
帕布里(56书库 .shubao2./class12/1.html亚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