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反派的小可爱[穿书]

第11章 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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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婉之微微加快步速走过去,低低喊了一声:“穆先生。”

    “还没吃饭吧?”穆振瑜直起身子,走到后座给她拉车门:“跟我回家。”

    她出来时,还在忐忑该怎么跟他交代江阅贤抱走了狐狸的事儿呢,然而穆振瑜看起来心情很好,完全不像介意的样子。

    她松了心防,安分地坐在他身边。

    “16号我有个朋友过生日,会办生日宴。”他从座椅底下拿了个大盒子出来,递到她面前:“你穿这个去。”

    徐婉之接过箱子,点了点头:“是。”

    他勾起唇角,朝她一扬下巴:“打开看看。”

    徐婉之小心翼翼地拆了包装,里面平平整整放着一件礼服——仅仅是叠着的样子,看起来都无比高雅。

    原主对时尚圈也有涉猎,她看得出,这是d家的当季高定,至少要七位数。

    她受宠若惊地盖上盒子,说:“我会小心穿的,等17号一早就还回去。”

    穆振瑜不以为然,修长的手指在盒盖上敲了敲:“怎么,觉得我连件衣服都买不起?”

    徐婉之无言——这哪里是“一件衣服”这么简单,它的价值,对于公司刚刚破产的他来说,甚至称得上是可以糊口的钱!

    她摇头:“还是等我穿完就退了吧。”

    “那我这几天的功夫不都白费了?”他蹙着眉头摆手:“给你就拿着。”

    徐婉之一怔,偏头望向他,却也撞进他的眸子。

    郊区的路灯明明灭灭,照暖了他硬朗的侧颜。的确,比片场里的奶油小生们都好看太多。

    他扬起的眉角和略带凶光的眼神虽昭示着浓浓的不耐烦,可不知怎的,她却觉得跟他亲近不少。

    这是她拥有的第一条属于自己的高定。虽然只是成衣,对她来说却有里程碑一般的意义。她把盒子抱紧了些,点点头算是收下这件礼物:“这几天,去哪了?”

    他的眸光轻微动了一动,继而偏过头望向窗外:“这就不用你操心了。”

    半晌,他又道:“你要是喜欢养狐狸,大可以放在家里养。省得再让不识趣儿的狗叼走了。”

    徐婉之愣了愣,才知道,他已经知晓狐狸和江阅贤的事情了。

    大概是小圆告诉他的。

    幸亏,当时情急之下,她还是多打了几个字,表明狐狸是让二哈叼走的,她和江阅贤并没关系。

    她浅浅一笑:“还是不了,养宠物会给人添负担。”

    他低哼了一声,又道:“那狐狸挺认主的。姓江的发的微博里,全是挨踢挨踹的。”

    他犹然记得,第一次看到那只小狐狸的时候,它就顺从又听话地伏在他脚边,还乖乖地跳进他怀里,要跟他一块洗澡。

    算是个明事理的狐狸。

    他扬起唇角,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架腿而坐:“睡会儿吧,一会儿就到家了。”

    徐婉之没再反驳,从善如流地阖上了眼睛。

    须臾,旁边却传来淡淡的鼾声。

    明明是他让她睡的,最后先睡着的居然是他。

    她微微偏过头,静静看着他,却发现他挽起的衬衫袖子外,手臂上有一大片淤青。

    她拿起手机,发微信给小圆:“穆先生这几天去做什么了?”

    小圆坐在副驾驶的座位,回头看了她一眼,低头回道:“不知道,他谁也没告诉。”

    她将手机熄了屏攥在手心里,心头软了几分。

    16号晚上,徐婉之直接从片场前往生日宴,穆振瑜则从家里出发。

    徐婉之一下午没有给他打电话,也没发信息。到了宴会入口处,他刚掏出手机,在通讯录里找到她,就看到她的车从旁边的一条路缓缓驶了过来。

    他放下车窗,不远处,她的玉足踩着正红色的高跟鞋,脚背光滑白皙,踏出了车子。

    他给她选的是一件抹胸的鱼尾红裙,穿在她身上,更显那盈盈一握的腰肢纤细、曲线玲珑。

    巴掌大的小脸美好而精致,顺滑的波浪卷柔柔泄在肩头,上围傲人,腰肢又细又软。高开叉的裙摆下,两条腿修长而笔直,随着行走交替裸露在裙摆外,更显得臀部曲线丰满而圆润。

    也有轻挑的男人,明明揽着美艳的女伴,还是盯着她舍不得移开目光,甚至有人毫不避讳地上前攀谈。

    她面色淡然,礼貌答话,片刻之间,已经成为焦点。

    穆振瑜将车交给门童,迈开步子走了过去。

    “徐小姐这么出众,肯定会大红大紫的。”

    “没准今天就能遇到伯乐了。”

    “我的私心一直在叫嚣着,别让徐小姐这样的妙人火遍大江南北,我心里会吃味儿的。”

    在几位男士的恭维声中,徐婉之不浓不淡地敷衍着。忽然,一个阴沉的声音从圈外传来:“到了怎么不给我打电话?”

    徐婉之往外一看,一眼就看到了那个颀长的身影。

    穆振瑜一身黑色西装,站在人群外围,气势凛然,如同出鞘的利剑,以无形的压迫感劈了进来。

    无论是样貌、身材,都出众得很。

    而此时,这男人正在居高临下地睨着她。

    徐婉之款款走到他身前,才肯绽放笑容:“这不是见到了?”

    本来围着徐婉之的人看到他,怏怏地全散开了,纷纷进场。

    瞧着她面色如常、不以为意的样子,穆振瑜无言,只轻飘飘瞥了她一眼,便薄唇轻抿,大步从她身旁经过,径直进了会场。

    里面人声鼎沸,他不自觉地捏紧了右拳,又放慢步子,余光注意着身后那抹红色的倩影有没有跟上来。

    确定她的身影始终在他视线里,他紧绷的神经才放松些。

    他又想起那天她把菜刀和椰子藏在身后,可怜巴巴地看着他的样子。

    她在他面前,总能恰如其分地袒露着自己可爱的一面。而这副八面玲珑的样子,都是对他人的伪装。

    他忽然想到了她养的那只小狐狸,毛绒绒的尾巴尖微微发着白。他记得书上讲过,狐狸的尾巴是用来保持平衡的。尾尖的白毛则用来迷惑敌人,干扰敌人的视线。看起来令人眼花缭乱,其实,狐狸胆小又敏感。

    不愧是她养的狐狸,像极了她。

    这时,身后的她上前一步,亲昵地挎住了他的胳膊。

    柔柔的身体忽然贴上来,伴随着淡淡的花香,紧贴他大臂肌肉的,是软软一片。穆振瑜心头一动,以为她看出了他的不满,放低姿态来示好。可当他望向她的眸子,却发现她正警惕地望向前方。

    他顺着她的眸光看去,恍然大悟。

    人群的另一头,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梁芷荃。

    他那个可笑的爹给他找的,那位可笑的“未婚妻”。

    而梁芷荃身边,还跟着一位瘦瘦高高的男人,正是原文中的男主角,秦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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