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余凡强调重点之后,英叔迅速地位余凡介绍了一个最可以的案子,就是那个证人全部离奇死亡的无证人奇案。
卧槽,这也行?麻不麻烦啊,还换着花样的杀人,哎,做的这么明显就使用一样的手法快速处理算了……额,有点跑题。
余凡在使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吐槽,按照军人的手法,绝对是会先选择最直接有效的手段的,不至于让被告人一拖再拖来赢取处理时间。
你这岂止是跑题啊,简直毫无人性!
英叔吐槽余凡的见解,因为余凡这家伙完全地站在了被告人的立场上,而且还是严重的犯罪,真是有够邪恶的了。
不过,这也不能够说余凡就是邪恶的,毕竟余凡是没有亲手做哪些是亲的。而且,余凡从事的职业也是跟律师差不多的不问对错,军人就只要执行上面的命令就行了,至于最后造成怎样的结果,那都是有上面来扛着。
咳咳,我就是看不惯他们拐弯抹角的……还有,你不觉得奇怪吗?为什么非要这么费劲呢?
余凡是自知失态了的,不过他也是因为这个事情实在诡异才这样,所以余凡急迫的提出了他认为的疑点。
呃……你这么说也对,所以最后法院本来是应该一罪从无的,但是最后却宣判了三年的刑期,还有巨额的民事赔偿,至于案件本身吗……简直是小事一桩啊!!
余凡看了看英叔递过来的简易卷宗,瞬间就跟英叔保有一样的想法了。
证件案子其实简单的很,就是一件偷窥的案件,这个事情其实开放一点的女性都不会追究的。<script>s3();</script>
不过,首先被偷窥的女性算是个公众人物,还有那么多的目击证人发现了偷窥者,这件事情根本没法隐瞒,所以也就值能够上诉了。
其次,被告人也不是什么无名之辈,是上市公司大股东,按理说这样的成功人士不可能偷窥的,但是吧人各有志,这家伙就喜欢这么一口,所以赶巧倒霉就案发了。
最后,就是古怪离奇的审理案件的阶段,在此期间,所有的证人统统相继莫名其妙的死亡,直接就造成了无证人案件。
但是,因为可能是这件事情做的太明显,也可能是这位大股东良心发现,在最后的判决上,这位大股东赔了巨额的欠款给了各位死去的证人。
当然了,最后这个案子也就不了了之了,那什么三年的刑期也因为大股东的良好域外表现而免除了。
所以,整个案件里面,主体的案件完全没有,因为没有认证物证直接就宣判了大股东无头盔罪,但是有道德罪,而更加传奇的是后面的巨额赔偿,也真的是前无古人了。
卧槽,这个案子还审理个屁啊,直接取消不就好了吗,何必死了呢么多的无辜正人呢!?
证人一共有十七位,余凡都替